據(jù)武漢城市留言板最新消息:除去已經完成招標并拿到施工許可的12號線武昌段外。第四輪規(guī)劃的相關線路,包括新港線、前川線、12號線江北段、19號線,目前均需要更改建設模式,疑似將采用PPP模式進行建設。
在武漢城市留言板查詢來看,這種傳聞確實有跡可循——
有網友問及“前川線6月開始土建招標,招標結果怎么還不開標?”問題時,官方回復稱:根據(jù)市政府要求,目前正在研究前川線工程建設模式,我公司前川線工程招標流程已暫停。
另有網友在武漢城市留言板問及“7號線延長線是否改道?”問題時,官方亦回復稱:目前我司正在積極推進前川線站點周邊詳細規(guī)劃、線路設計等前期工作,市政府推進研究前川線建設模式問題,開建時間需待建設模式明確后方能確定。
近年,我國各大城市形成興建軌道交通熱潮。
然而軌道交通造價高昂(地鐵每公里4~5億元左右,地面線每公里1~2億元左右)。
面對如此巨大的投資需求,光靠政府財政投資顯然是難以滿足的。
因此,實現(xiàn)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融資渠道的多元化,特別是吸引國內外民營資本的進入,是加快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必由之路。
在這種情況下,就出現(xiàn)了所謂的PPP(Public—Private Partnerships)模式,又稱PPP模式,即政府和社會資金合作,該模式興起于上世紀80年代的英國,是公共基礎設施中的一種項目運作模式。
在我國已有運營成熟的PPP模式:
一種是北京地鐵4號線,政府承擔70%的土建費用,其余30%由社會資本組建的項目PPP公司來完成;
另一種是深圳地鐵4號線,全部交給香港地鐵公司建設和運營。
項目公司模式,就是組建一個地鐵項目公司,負責資金的籌措,建設和運營。
在該模式下,鼓勵私營企業(yè)、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,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。
那么,用這種方式建設地鐵,是因為黃陂沒錢嗎?
按2017年公布的地鐵建設協(xié)議,黃陂暫定先出現(xiàn)金45億,分三年支付(每年平均支付15億左右),剩余部分用土地或其他方式抵償。
根據(jù)2018年黃陂財政預決算報告,2018年黃陂政府預算可用資金總計260億左右,這修地鐵的15億只占其中的5%而已。
并且前川線東西湖也要拿一部分資金,所以地鐵前川線的啟動資金應該不成問題。
地鐵建設模式的改變,并不代表什么。
通過這種合作形式、合作各方共同承擔責任和融資風險,可以使公共部門的成本和風險大為降低,既滿足了民營企業(yè)盈利性的要求又提高了公用事業(yè)的服務效率和質量。
雖然前期啟動速度可能慢一點,但早晚都是要建成的,建設模式的改變只是為了后期更好的建設和運營。